我和前妻1994年生一女,1997年3月登记结婚,1999年10月离婚,孩子判决抚养权是我,我户口在北京,她户口在外地,现在孩子16岁,她妈妈给她上的外地户口,孩子在北京生活多年,请问您可以随父迁到北京?
都说可以上, 可为什么计划生育办公室说不可以?他们说根据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41条之规定:第四十一条 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,违反规定生育的,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。我的孩子是1994年出生的。新条例是2003年实施的 我孩子1994年出生 受不受2003年薪条例的约束呢?如果真的不给上 孩子将面临中考 我该怎么办?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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